摘要:
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穿越马路,不幸与骑行电动车的林某相撞,导致林某倒地并被随后的轿车碾压。事故发生后,周某选择逃离现场,而林某虽被紧急送医,仍于...
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穿越马路,不幸与骑行电动车的林某相撞,导致林某倒地并被随后的轿车碾压。事故发生后,周某选择逃离现场,而林某虽被紧急送医,仍于当天不治身亡。这一悲剧性的交通事故案件,近期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据法院通报,该事件发生在2024年5月的一个清晨,周某在人行横道上违法通行时与林某发生碰撞,林某随即倒在迎面而来的机动车道上,正好赶上绿灯放行,刘某所驾驶的小客车虽试图避让,但仍未能避免碾压事故。周某在酿成事故后逃离,后经警方通知,自行投案并坦白了整个事件过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周某因闯红灯需承担主要责任,而林某因超速驾驶电动车分担次要责任,刘某则在事故中无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其逃逸情节加重了处罚依据,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判决结果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审理此案的薛依斯法官强调,交通肇事罪不特定于任何一类交通参与者,不论是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使用者还是行人,只要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严重后果,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薛依斯法官还指出,行人虽常被视为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交规,如因违规导致严重后果,同样要面对法律责任。此案例中,周某的行为就是对这一原则的警示。
此外,薛依斯法官提醒公众,除闯红灯外,“疏忽大意”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例如不察路况突然开车门导致的“开门杀”事故,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务必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安全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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