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8月27日公开信息显示,因财报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违规,希荻微(688173)及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称,因审慎性考虑以及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新增产品线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业务在2023年期间的核算方法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项目。其中,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5,222.48万元和13,787.07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29.51%和34.55%;分别调减营业成本5,222.48万元和13,787.07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40.76%和46.88%;此外,还调整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相关项目。
(二)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审计机构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存在对关联人唐虹(共同实际控制人唐娅的近亲属)、杨松楠(董事)代垫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构成非经营性往来,期末余额分别为94.85万元、147.21万元,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已收到杨松楠、唐虹返还的代垫个人所得税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称,因全资子公司HaloMicroelectronics(HongKong)Co.,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原定于2023年12月15日和2024年2月28日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54.80万元和人民币7,211.00万元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将该等增资款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香港希荻微账户中。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全部资金人民币10,765.80万元以及期间产生利息人民币108.84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处罚决定如下:
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TAOHAI(陶海)、时任总经理NAMDAVIDINGYUN、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唐娅予以通报批评。
公开资料显示,希荻微主营业务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截止发稿,希荻微总市值36.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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