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大量车载数据丢失:网约车司机车祸身亡汽车品牌方赔偿130万

访客 2024-11-18 10:20:27 260673 抢沙发
大量车载数据丢失:网约车司机车祸身亡汽车品牌方赔偿130万摘要: 11月18日消息,近日,江苏法院网公布了一起特殊的判决,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属于第一例类似情况的判罚,最终,出了事故的网友车司机亲属被汽车品牌方赔偿130多万。据了解,50岁的...

11月18日消息,近日,江苏法院网公布了一起特殊的判决,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属于第一例类似情况的判罚,最终,出了事故的网友车司机亲属被汽车品牌方赔偿130多万

据了解,50岁的叶某是一名有着A1驾照、18年驾龄的老司机,2022年10月,他驾驶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前往接人的途中突然失控加速,最终连环冲撞多辆汽车后才停了下来,但叶某不幸丧命。

当天叶某驾驶的是一台某公司新上市的车型,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专门委托公安部所属权威鉴定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并提供了包括行车记录仪视频、道路监控视频、汽车EDR数据分析及说明、车载终端TBOX数据文件、企业平台数据文件等资料供评估、分析。

然而,两个月后,鉴定部门却没能给出具体的结论。在报告中,鉴定部门写明,涉事车辆车载终端TBOX及企业平台数据中,在事故发生时间段内大量记录项的记录值存在缺失,不符合国家标准GB/T32960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材料无法判断驾驶人事发过程中的操控行为,故无法判断汽车失控的原因。

汽车失控的原因无法查明,但事情不能没有结论。叶某近亲属认为,车载终端及企业平台数据存在与实际运行状态不符的缺失,恰恰证明了某公司的车辆存在产品缺陷,应当由某公司承担承担产品生产者责任。于是,他们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赔偿损失近140万元。

而某公司则认为,车载终端数据缺失不属于产品缺陷,车载终端不参与车辆运行控制,车辆也不存在自动驾驶功能,故车载终端数据缺失与车辆失控、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应当驳回叶某近亲属的诉讼请求。

最终经过调查,法院判决生产该网约车的车企应该承担责任,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叶某近亲属赔偿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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