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永辉超市于10月13日发布公告,称已接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通知,关于其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纠纷...
永辉超市于10月13日发布公告,称已接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通知,关于其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纠纷,仲裁申请已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接纳,受理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
在仲裁请求中,永辉超市要求大连御锦迅速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项,金额为3,639,089,070.93元人民币。同时,永辉超市还请求对方支付加速到期的违约金218,345,344.26元人民币,以及因本次仲裁产生的律师费用2,001,017.21元人民币。此外,永辉超市主张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和一方集团应共同承担上述股份转让款项、违约金及律师费总计3,859,435,432.40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责任。最后,永辉超市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仲裁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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