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当前已成为热门话题,连日来搅动了投资者的神经,但投资有风险,还需谨慎。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判决书显示,有人拿 800 万元托人炒股,对方还签署保底协议,声称遇到赔钱的情况,立即补足 800 万元!在损失 267 万元后法庭对峙时,才发现所谓的高级 " 操盘手 " 根本没有证券从业资格。
过程中,原告邓女士通过朋友结识自称投资能手的尚先生,尚先生承诺以其丰富经验保障邓女士的投资盈利。双方签订协议,邓女士投资 800 万元,尚先生则提供 60 万元作为保证金,并保证邓女士的资金安全,约定盈利共享,亏损则由尚先生补足至初始投资额度。合作过程中,账户亏损严重,尚先生与实际操作者孙先生并未按约定填补亏损,最终导致约 267 万元的损失。
法院审理发现,邓女士对股市风险应有基本认知且她对账户操作情况保持知情,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同时,尚先生和孙先生缺乏证券从业资格,其保底承诺及操作疏忽是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因此,法院判定邓女士和二位被告按 40% 和 60% 的比例分担损失,判决尚先生和孙先生连带赔偿邓女士超 120 万元。
针对该案,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在出具判决书中直接写明: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无独有偶,10 月 12 日,据媒体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案例,一位 60 后投资者买 500 多万基金两年后亏 170 余万,投资者状告银行获赔 159 万元,该消息迅速登上热搜。
裁判文书显示,60 后投资者王某具有二级市场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经验,2021 年 6 月,其在某银行认购了一只基金代码为 012XXX 的 "XX 产业前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 基金产品,认购金额 558 万元,成交价格 1 元,成交净值为 1 元。认购当天该银行未进行 " 双录 "(录音录像)程序。
2022 年 1 月,王某希望赎回上述基金产品时,客户经理却告知她需要承担 70 余万元的亏损,并向王某承诺会保本保息,甚至表示会以其他方式补偿她的损失,且保证年化利率不低于 4.5%。
为了偿还自身债务,王某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赎回案涉基金份额 418.5 万份,成交净值 0.721 元,确认金额 300.98 万元。该基金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累计亏损 170.16 万元,剩余金额 86.86 万元。交易后,该基金剩余 139.58 万份额未赎回。
一审法院认为,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案涉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员工承诺保本保息等违规行为,导致王某投资损失,案涉银行显然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于王某,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之前曾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亦应当对投资风险与收益相当有一定认识和理解。故王某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其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考虑银行侵权行为、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一审法院酌情确定案涉银行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 90% 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行承担 10% 的责任。案涉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8 日确认购入,故一审法院以前述本金损失为基数,计算至 2023 年 6 月 22 日止的利息损失为 12.45 万元。上述本金及利息损失合计 176.25 万元,由银行按照 90% 责任比例赔偿王某 158.63 万元。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明磊对此类案件曾提及,作为一般投资人在委托理财过程中切忌盲目相信所谓的 " 民间股神 " 及其推荐的股票,更不能因受托人承诺保底而随意将自己的资金和证券账户交由其操作打理。一是保底条款本身存有法律风险;二是一旦后期合同被判无效,财产损失无法挽回。
在谈及如何规避委托理财风险时,他认为:一方面大众需强化金融法律相关知识学习,警惕理财陷阱;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监管,构建安全、合规、高质量的行业发展生态。
(时代财经何珊珊,综合自澎 · 湃新闻、齐鲁晚报、新 · 黄河、中国 · 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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