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基金销售违规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收吉林监管局警示函

访客 2024-09-28 14:41:54 71849 抢沙发
基金销售违规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收吉林监管局警示函摘要: 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26日公开信息显示,因基金销售违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收吉林监管局警示函。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是未有效落实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要求。违...

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26日公开信息显示,因基金销售违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收吉林监管局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未有效落实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要求。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在个别基金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向投资人揭示风险。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基金销售违规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收吉林监管局警示函

处罚决定如下:

对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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