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一段视频,称某高校江宁校区图书馆的洗手间内发现了摄像头。校方于9月23日回应,表示保卫部门正在介入调查,由于厕所区域属于监控盲区,目前尚未找到安装摄像头的人员,后续将由保卫处判断是报警处理还是在校内解决。
然而,当有记者向该校党委宣传部求证是否已经报警时,遭遇了对方的反问与质询,显示出对方对报警行为的不解,并对记者的询问表达了不满,质疑记者对事件的了解程度。这种反应非但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反而将矛头转向了提出合理关切的一方。
在公共场所私装摄像头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触犯了法律,还可能牵涉到制作和传播非法影像资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偷窥、偷拍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律。因此,记者针对此类事件的询问,实则是代表公众行使监督权利,合情合理。
校方工作人员对此类基本法律常识的忽视及对媒体监督的反感态度,不禁令人忧虑。这种态度可能暗示学校倾向于低调处理此事件,从而可能导致责任人逃脱应有惩罚,削弱了校园安全的保障。公众关心的是摄像头的来源、所摄内容的去向,以及是否还有其他隐蔽位置存在类似情况,这些问题的彻底调查与严惩不贷,是防止未来重演的关键。
近期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强调,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职能,旨在纠正某些基层单位对舆情过度敏感的倾向。尽管本次事件不一定构成法律定义的“突发事件”,但维护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是原则所在。
图书馆内的偷拍事件不容小觑,试图内部消化或轻描淡写处理,很难获得公众认同。更重要的是,对待媒体的粗暴态度和回避问题的做法,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暴露出比偷拍事件本身更深层次的问题,损害了学校的公信力。正确的做法应是积极合作,透明公开地处理此类事件,以保护师生的安全感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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