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券商担任投行业务一部总经理的葛某,月薪被公司从 10 万元降到 7.14 万元。同时,因所负责的项目被监管开罚单,公司扣发了葛某其他项目的奖金。葛某遂发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和项目奖金共计 70.45 万元,最终败诉。
法院认为,葛某作为项目的承揽人及负责人,对于公司被出具警示函负有责任,故公司对其扣发奖金并无不当;此外,在葛某已取得项目承揽奖金 260 余万元的情况下,公司扣发其该项目奖金 12.73 万元,亦属合理。
从判决书信息看,涉及的券商为华英证券,葛某在该公司任职长达 12 年。
经手项目收罚单后被扣奖金
判决书显示,葛某于 2011 年 5 月 1 日入职某某公司,自 2015 年起工资标准为10 万元 / 月,2022 年 7 月调整为 10.2 万元 / 月,2022 年 11 月调整为7.14 万元 / 月。
2023 年 6 月 19 日,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同月,葛某向某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审理,葛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期间工资差额 24.48 万元,以及奖金 14.73 万元。
根据判决书披露的涉案项目信息,案涉公司为华英证券。葛某在该公司任职期间,负责的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安德利 IPO 两个项目,均收到监管罚单。
其中,龙力生物于 2011 年由华英证券保荐上市,因连续数年虚增利润财务造假,于 2020 年 7 月被深交所摘牌,还被证监会点名列入典型案例。
据证监会调查,2015 年至 2017 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导致 2015 年度虚增资产近 5 亿元,虚减负债 17 亿余元,虚增利润近 1.4 亿元;2016 年度虚增资产近 1.3 亿元,虚减负债 28 亿余元,虚增利润近 2.5 亿元;2017 半年度虚减负债 29 亿余元,虚增利润近 2 亿元。
2020 年 1 月 14 日,作为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持续督导机构,因未及时发现违规挪用募资,执业中存在部分尽职调查工作不规范等情况,华英证券和两名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1 年 11 月,华英证券再因龙力生物领罚。山东证监局对华英证券及包括葛某在内的两保代出具警示函,原因是两名保代存在未勤勉尽责履行充分核查程序、所出具意见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
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等相关方还被 1600 多名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龙力生物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共计约 9.16 亿元。
此外,2020 年 10 月 27 日,因在安德利 IPO 项目中未严格履行立项程序,华英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不过,葛某仍拿到了关于龙力生物重组项目承揽奖金 200 多万元。安德利 IPO 项目的奖金也仅有递延部分剩余的 1.33 万元以及持续督导津贴 5 万元未发。
也正是因为上述项目收到罚单,2021 年 6 月,公司决定扣发葛某的龙力生物项目奖金 12.73 万元,安德利项目奖金 2 万元,合计 14.73 万元。双方的争议也由此产生。
公司称调薪后工资仍高于平均水平
判决书显示,2022 年 1 月,葛某曾签署《2022 年度业绩责任状》,其中对考核期内的业绩要求进行了约定,包括实现部门盈利、实现一定收入等,部门在考核期内实现收入不低于 1800 万元等。
根据上述业绩责任状,如果未能在考核期完成考核目标,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考核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散部门、降职降薪、调整岗位、乙方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葛某认为,降薪决定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和依法制定的公司制度规定。同时,截至 2022 年 11 月,葛某管理的项目累计收入 2.4 亿,收支平衡账户下是正数 1.846 亿元,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以 2 年亏损(合计 290 万元)为由通知其降薪 30% 的决定不合法,更不合理。
在质证时,公司给出了部分降薪依据。其认为,由于葛某存在未勤勉尽责履行充分核查程序的情况,导致公司可能遭受巨大损失以及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公司调整其薪酬。公司还拿出了一份咨询报告,证明葛某调薪后的工资依旧高于行业市场平均水平。不过,葛某对公司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对于葛某的诉求,一审法院认定,2022 年葛某所在业务一部没有盈利,也没有完成业绩责任状中载明的考核,公司对葛某采取降薪的措施,并无不当,且降薪幅度也在合理范围内。
二审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葛某与被告公司均不服上述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葛某关于安德利项目奖金差额的诉讼请求并不当。同时经二审法院查明,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存在依据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葛某作为该项目承揽人及负责人,对项目流程、文件材料有进行审批职责,因此公司决定扣发葛某该项目部分奖金,有事实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
二审法院对此认定,在葛某已取得龙力生物项目承揽奖金 260 余万元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扣发其该项目奖金 12.73 万元,亦属合理。依据《合规风险及违规事项报告、处置及问责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扣发葛某的奖金种类包括合规风险或违规事项直接相关的项目奖金和其他无直接关联的各类奖金。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葛某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其中包括对葛某请求改判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的诉求不予支持。
来 源 | 红 · 星资本局、每日经济新闻
本期编辑 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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