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女士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人流手术后,遭遇了严重的健康问题,留下了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后遗症,这导致她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她和家人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指控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
许女士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人流手术后,遭遇了严重的健康问题,留下了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后遗症,这导致她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她和家人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指控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并索赔超过两百万元。
2021年7月7日,许女士在该医院接受了人流手术,但在麻醉过程中出现了并发症,包括口唇紫绀、肌肉紧张、肢体抽搐以及血压异常,最终陷入癫痫持续状态。手术当天中午,她被紧急转至ICU,并在随后的日子里辗转多家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和症状性癫痫,生活自理能力丧失。
为了明确责任归属,经各方同意,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2022年4月,鉴定结果显示许女士的现状符合二级伤残标准,并指出医院在麻醉管理、监测记录及处理突发状况方面存在过错,这些过错与许女士术后缺氧及后续脑部损伤有直接因果关系,建议医院承担主要原因力责任。
基于此鉴定,许女士一家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6万余元,其中护理费占了大头。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80%的责任,需赔偿许女士约118.6万元,但未支持长期护理费的诉求,建议单独起诉。
对于一审结果,双方都不满意并提起上诉。许女士通过新的鉴定证实了自己需要终身完全护理依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中确认了一审的责任划分,并根据新证据调整了赔偿金额,最终判定医院赔偿许女士包括增加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在内的总计157.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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