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招GP

访客 2024-09-03 14:59:54 23710 抢沙发
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招GP摘要: 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组建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在绍兴设立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

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组建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在绍兴设立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为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拓展投资生态圈,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参投子基金的投资管理,现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介

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管理人为浙江富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富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基金注册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重点投向浙江省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光伏、高端软件等产业领域。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向子基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要求

基金管理人分为“产业/科研类管理人”和“收益类管理人”,管理人分类标准和分别应符合的申报标准如下:

(一)分类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产业/科研类管理人:

Ⅰ类:产业链主型企业/科研院所类机构或其关联方持有基金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部分股权并已实缴,且产业链主型企业/科研院所类机构及其关联方在拟设立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20%;

Ⅱ类:产业链主型企业/科研院所类机构或其关联方是基金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其中,产业链主型企业是指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光伏、高端软件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除外)。科研院所类机构是指高等学校、研究院、研究所或其分支机构。

未符合上述条件的,为收益类管理人。

(二)产业/科研类管理人申报要求

产业/科研类管理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认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管理资质

基金管理人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团队配备及规模

基金管理人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3名专业投资人员。

4.募资要求

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本指南前述出资要求条款的基础上,参加遴选时须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50%的出资承诺函或等效证明文件(含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含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其中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子基金目标规模的1%,Ⅰ类管理人取得产业链主型企业/科研院所类机构或其关联方的出资承诺函或等效证明文件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20%。

(三)收益类管理人申报要求

收益类管理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认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管理资质

基金管理人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团队配备及规模

(1)基金管理人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3名专业投资人员。

(2)基金管理人及核心管理团队(以核心成员身份)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等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4.历史投资业绩

基金管理人或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历史投资业绩和不少于3个有代表性的成功投资案例。

5.募资要求

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本指南前述出资要求条款的基础上,参加遴选时须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50%的出资承诺函或等效证明文件(含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含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其中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子基金目标规模的1%。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材料领取方式

意向机构请发送申请邮件至下述邮箱,标题请包含“申领遴选材料”字样,随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盖章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同时请提供贵方收件地址。我方于次日之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寄出至贵方收件地址,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回复邮件方式发送至贵方邮箱。

收信邮箱:dp@zjfzzb.com,抄送至linan@zjfzzb.com。

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招GP

意向机构也可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盖章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本单位办公地址现场领取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意向机构须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及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dp@zjfzzb.com,抄送至linan@zjfzzb.com。纸质材料一式叁份,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7号浙商创投 中心B座8楼。本次遴选申报材料提交期限截至2024年9月30日下午17:30。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571-86089310, 15201581358。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并不构成我司聘请贵公司的任何要约或承诺,我司有权依据各参与方申报材料决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最终确定子基金管理人。我司有权在任何时间对本公告做出最终解释或调整本公告的内容。

来源:富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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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夏报道网 ,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9/5394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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