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双手发抖 死刑判决下的颤抖

访客 2024-10-25 13:22:56 38789 抢沙发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双手发抖 死刑判决下的颤抖摘要: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双手发抖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了重审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双手发抖

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了重审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庭审结束后,杨妞花走出法庭。她于1995年被余华英拐走,历经十余年的寻亲之路。杨妞花说,听到余华英被判死刑的消息时,她激动得落泪。“我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我知道她真正感觉到了害怕。”杨妞花提到,余华英除了提出上诉外,没有道歉,也没有其他任何表示。作为受害者,杨妞花有充分的勇气和决心迎接二审的到来。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由于在重审阶段余华英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名增加到了17名,此次一审判处死刑并不意外。余华英已提出上诉,案子将会迎来二审,而杨妞花一方也会做好充分准备。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2023年,余华英藏匿多年的丈夫王加文落网,此前未供述的犯罪事实得以查清。

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是指除此前判决中提及的11名儿童外,还拐卖了另外6名儿童。这6名儿童中,有4名是1993年至1994年间被拐走的,分别来自贵州安顺的两个家庭,系余华英伙同已故前夫龚某良拐走。另外2名儿童系余华英伙同王加文,分别于2002年在大理、2003年在丽江拐走。

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户籍在重庆。2004年,她因拐卖儿童罪被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余华英于2009年刑满释放。值得一提的是,余华英为了牟利,甚至卖了自己的亲生儿子。2022年,余华英被警方抓获。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双手发抖 死刑判决下的颤抖

杨妞花是曾被余华英拐走的孩子之一。她于1990年出生在贵州省毕节织金县。1995年,5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拐卖到邯郸市某村。村民王某芹买下杨妞花,给其聋哑、单身的儿子做养女。2021年5月,杨妞花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寻亲视频,被堂妹看到,随后双方取得联系。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帮助下,经过DNA比对确认,杨妞花终于与家人团聚。

寻亲成功后,杨妞花得知,她被拐后,父母因过于悲痛于1997年和1998年相继离世。姐姐寄人篱下,早早外出打工,多年来从未放弃寻找自己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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